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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密市探索实行办案手续报告制度
】来源:张松杰 时间:2008-12-02 08:49:22 浏览人次

 

  本站讯(通讯员 张松杰)为了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,加强办案监督,促进依纪依法办案,新密市纪委探索实行办案手续报告制度。所有的办案手续,都由案件管理室统一登记,专柜存放,明确专人负责,严格管理。各检查室需要使用办案手续,应向案件管理室提出申请,案件管理室经过审查,发放办案手续,并登记领取人和所领取办案手续的编号。办案科室应在领取办案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,向案管室报告办案手续的使用情况,并将已使用办案手续的复印件送案件管理室备案。因故未使用的办案手续,办案科室应及时交回案件管理室进行作废处理,任何人不能私自保存办案手续。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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