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密创指督〔2008〕7号
关于对创卫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项目
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
各乡(镇),各街道办事处,市直各单位,驻密各单位,各人民团体:
根据《新密市2008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》和《新密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督查方案》的有关规定,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督查组将对6月30日前须完成创卫工作任务进展情况进行督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督查内容及范围
(一)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2008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新密办〔2008〕12号)中确定的基础设施建设十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,单位有:新华路办事处、青屏街办事处、西大街办事处、城关镇、牛店镇、袁庄乡、建设局、财政局、林业局、国土资源局。
(二)《新密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夜景照明标准及安装方案》(新密创指办〔2008〕13号)中确定路灯、楼体夜景照明设施安装项目进展情况,单位有:新华路办事处、青屏街办事处、西大街办事处、电业局、国税局、地税局、烟草局、质监局、邮政局、广电局、人劳局、审计局、武装部、党校、检察院、法院、行政执法局、煤炭局、商务局、交通局(公路局)、教体局、人口委、网通公司、农行、建行、工行、农信社、发改委、外贸局(外贸宾馆)、水利局、卫生局、机关事务管理局、财政局、建设局、司法局。
二、时间安排
7月4日—6日,具体时间由各组另行通知。。
三、督查方式
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、查阅资料、现场核查和组织座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,分三组同时进行。
四、具体要求
(一)精心准备。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督查工作,认真做好各项准备,对须在6月30日前完成的各项创卫工作任务的进展情况进行自查,形成书面汇报材料,材料内容要实事求是,具体准确,特别是建设、改造项目要说明项目所在的具体位置。
(二)认真工作。督查组要明确分工,落实责任,工作中要认真负责,对所有建设、改造项目,必须实地查看。
(三)实事求是。督查人员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有关标准要求,遵守工作纪律,确保督查结果客观公正。
新密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
2008年7月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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